广告法是否禁止“超强超轻”等超字类词语的使
玉环市取保候审律师
2025-05-09
广告法禁止“超强超轻”等超字类绝对化用语。依据《广告法》,使用“最好”、“最大”等最高级词语违反公平竞争和真实性原则,不及时纠正可能面临法律处罚,损害品牌形象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广告法禁用“超强超轻”等词。处理方式:1.审查广告词,去除绝对化用语;2.替换为合规描述,如“非常轻便”、“性能优越”;3.加强内部合规培训,确保广告内容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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